大学要规范行政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7-03-20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  全国人大代表、南方科技大学校长陈十一前不久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,大学不要盲目“去行政化”。陈十一直言自己在大家认为“去行政化”的美国高校工作过,他认为,“去行政化”去的是“化”,不是去“行政”,一流的行政可以服务一流的教学和科研,大学要回归大学的办学根本目的,即培养人才,做出好的科研成果,让行政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。

    大学“去行政化”,历来是舆论关注的一个焦点,也是每年两会期间经常引发热议的教育话题。所谓大学“行政化”,实质是行政过多干预学校发展,行政权力和行政管理模式滥用,忽视了大学作为学术机构的特殊性,侵害了高校的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。

    大学“去行政化”,本意是推进政校分开、管办分离,让行政的归行政,学术的归学术,给学术自由的环境。高等教育发展史证明,大学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相当程度上的大学自治。如同著名数学家丘成桐所言:“大学应该有自己的独立见解,引领社会,而不应该在政府、企业或传媒的驱使下迷失方向。”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―2020年)》早就提出,“推进政校分开、管办分离”“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”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明确提出,要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,推动高校去行政化。可以说,加快大学“去行政化”进程,已是大势所趋。

    但需要指出的是,“行政”本身没有贬义色彩,大学发展时刻也离不开行政管理。“去行政化”不是弱化行政管理,更不是摈弃行政管理,而是摆正行政与学术错位的关系,规范行政行为和办学行为。所谓“去行政化”不是去“行政”,关键是在泛行政化的社会环境下摈弃过度行政化,规范行政权力,督促权力恪守边界,让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摆脱行政权力的束缚,让行政管理服务于人才培养。

    大学的行政管理,是一种有别于行政机构的专业化的管理,不是简单地将社会上的行政管理移植到大学,必须尊重教育规律并适应学校发展。大学为社会服务,应该建立在大学自身能够顺利发展的基础之上。大学应该引领社会发展,而不是跟着社会摇摆而失去自我。换言之,作为高层次的教育机构及知识精英的荟萃之地,高校应该坚持其“合理的保守性”,做“社会的精神灯塔”,在一定程度上拒绝权力的束缚和社会的诱惑,有超乎利益考量之外的诉求,即发展人(而不是塑造人)和生产知识(不仅是技术知识),不能完全按市场规律或社会规律办事,沦陷于“行政化”的泥潭不能自拔。

    需要强调的是,大学“去行政化”,不仅需要大学自身的努力,需要高等教育系统自身的变革,还需要高等教育系统外部支撑体系的建构。当务之急,要改变政府管理模式,改变由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的办学方式,改变过去政府过多、过细地管理大学的僵化体制,创造相对独立的环境来确保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,激发高等教育的活力。

    当前,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,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,破除制约大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,加快创建充满活力、富有效率、更为开放的体制机制,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统筹推进教育改革,以更为科学的设计变革资源配置方式,更好地促进大学发展,促使大学生成人成才。

    (作者郭立场,系河南信阳师范学院教师)